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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國人受理時間需要8-10個工作日左右,價格、資料準備,是否需要面試,請另詢。(臺灣護照請遞交臺灣領館)
2.特別提醒此類簽證最后一次入境必須要在簽證有效期結束前離境。
3.上次申請旅游簽,這次同樣申請旅游簽,至少隔2個月以上才能夠遞交申請;上次申請旅游簽,這次申請商務簽,可以直接申請。
4.上次申請印度商務簽證(針對半年多次有效期),在有效期即失效不超過1個月,可申請下一次商務簽證。
5.印度商務:邀請函上逗留印度時間必須大于或等于(不能小于)派遣函上的逗留時間。領館有權拒絕接收申請材料。
6.如果您申請的印度電子簽被拒簽,轉做貼簽,需要提供電子簽拒簽信并且提前到領事館面試,成功可申請貼簽。(帶面試需另加費用)
7.申請人曾經使用公務護照辦理過印度簽證無論是否使用過都不能辦理此類別。
8.如果申請人有印度簽證(針對貼簽)拒簽記錄,領館的官方系統有該客人的黑名單記錄。再次申請簽證,需要本人到當時蓋拒簽章的領事館面試(如果客人現在外領區工作也是需要到當時蓋拒簽的領事館申請)。 我司不受理有印度延期記錄的客人。
9.請積極配合印度領館的資料要求準備,也積極配合領館的抽查面試。
個人基本資料
復印件 | 個人資料表 | 請認真填寫每一項內容,字體清晰,該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最新資料表填寫信息) | |||
復印件 | 商務附加申請表 | 表格上所有信息請用英文大寫填寫信息,不可涂改(請下載最新資料表填寫信息) | |||
原件 | 護照 | 當前有效的護照原件至少190天的有效期,至少有三頁連續空白簽證頁,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舊版護照:護照尾頁需用簽字筆簽名) | |||
原件 | 相片 | 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5.0cm*5.0cm相片:照片應展現全臉、正面、睜眼,頭在照片中心,顯示全頭從頭發頂部到下巴底部至肩膀。(請在相片背面寫上申請人名字,不要沾濕到其他相片) | |||
復印件 | 身份證 |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 |||
復印件 | 暫住證明資料 | 1、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者護照簽發地不屬于該領區時,需提供該資料,簽發需超過6個月( 請提供清晰的暫住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2、如果沒有暫住證/居住證,請提供派出所開具的暫住證明原件,顯示居住時間需超過6個月。 3、若申請人沒有居住證請在公司放假信中注明申請人的入職時間 即可替代居住證。 | |||
中方單位資料 | |||||
原件 | 派遣信(英文) | (1)必須采用英文版的含公司抬頭的公文信箋紙打印(有可供查詢的公司的電話、地址、傳真、公司E-MAIL地址或個人E-mail地址等); (2)標題:Dispatch Letter (3)寫明派遣函簽發日期、收件單位(如:致印度駐廣州總領事館Consulate General of India in Guangzhou)。 (4)正文內容包括: a、派遣公司簡單介紹公司情況,主營產品,經營業務等(三四句話); b、與印方邀請公司的關系以及印度公司信息(名稱、聯系人、地址、電話等); c、簽證申請人的姓名、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務、年收入、入職時間等 ; d、出行具體目的及訪問具體起止日期; e、訪問印度期間的費用由誰承擔,并擔保申請人會按時回國。 (5)落款處要有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字并蓋紅色公章,并打印簽名人的名字拼音和職務,簽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請人本人。 (6)邀請函上逗留印度時間必須大于或等于(不能小于)派遣函上的逗留時間。(比如邀請函上逗留印度時間是小時間段,派遣函是大時間段,是不允許的,領館有權拒絕接收申請材料)(請參考網站模板) ps;同行人需人均提供一份加蓋紅色公章的原件,拒收彩印件 | |||
原件 | 營業執照 | 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有注冊號)的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和對應的營業執照副本的翻譯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ps;同行人需人均提供一份加蓋紅色公章的文件,營業執照翻譯件需對照營業執照模板翻譯,不能遺漏或有誤,拒收彩印件。 營業執照不可以用組織機構代碼代替 | |||
外方邀請資料 | |||||
復印件 | 外方邀請函 | (1)必須采用邀請公司的正式信頭紙打印,印有邀請公司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公司郵箱等聯系信息。 (拒收彩印件) (2)寫明派遣函簽發日期、收件單位(如:致印度駐廣州總領事館Consulate General of India in Guangzhou)。 (3)內容須包括: 1、申請人的護照號碼、出生日期、中方公司名字全稱、職務、薪酬; 2、到訪目的,計劃逗留的時間(從什么時候到什么時候、共停留多少天); 3、出訪費用由誰支付,回國保證; 4、落款處注明邀請方公司、邀請人的姓名及職務,打印后蓋章并由邀請函親筆簽名。 5邀請函上逗留印度時間必須大于或等于(不能小于)派遣函上的逗留時間。(比如邀請函上逗留印度時間是小時間段,派遣函是大時間段,是不允許的,領館有權拒絕接收申請材料) | |||
復印件 | 邀請公司商業注冊證明 | 請提供邀請公司的組建證明--- 邀請公司的組建證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
復印件 | 參展/觀展所需資料 | 1、參展,請提供ITPO:由印度貿易促進組織(India Trade Promotion Organization)開具的有關展會證明,要有展會的印度邀請公司名稱、展會具名稱、時間以及相應的展會信息 2、建議提供攤位確認函、付款通知書、付款收據、攤位圖、展位合同等。 | |||
旅行計劃資料 | |||||
復印件 | 行程目的(英文) | 請提供具體到每一天的行程安排,內容需為英文包括:出發時間(年月日),離開時間(年月日),具體商務計劃(建議提供與印方邀請公司有關的行程安排) | |||
注意事項 | |||||
復印件 | 注意事項 | 1、持臺灣護照,或申請人戶口是新疆、西藏地區的不受理。 2、持非洲國家護照的外國人需提前到領館面試,獲得審批之后可遞交至簽證中心。 3、外國人價格及其所需資料需提前咨詢,香港、澳門護照當外國人處理。 |
免責聲明
1.請您務必提供真實合法的申請材料,您的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該國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申請材料獨立判斷,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預或交涉;本公
司重申,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承擔由簽證申請結果而導致被追溯任何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2.
"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領館內部人員調整、領館工作延遲、簽證紙缺貨,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
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本網相關的處理時間信息僅供參考,非法定承諾,且上述天數計算未包含可能給申請人郵遞簽證的路途時間,敬請留意;對申請人根據
簽證預計日期提示,而進行的后續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經濟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法定承諾,一切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4.使館保留要求申請人補資料或要求申請人前往使館面試的權利。
5.請您拿到簽證及護照后,再出機票或與付費給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本司不承擔任何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經同意以上聲明。
廣州領區:受理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四省?? 非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四省簽發的護照須提供暫住證
溫馨提示:建議按照居住證所在地或護照簽發地就近辦理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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